Thursday, April 19, 2007

李劲松律师收到的陈光诚第二封来信

李劲松律师收到的陈光诚第二封来信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4月19日00时01分 发布

尊敬的李律师:
这是我第三次给您写信,上封信经过狱方一周的检查,据说今天可以正式发出,不知您至今是否已收到。
我现在仍留在新收监区,狱方表示看看情况再说。
作为正义的人道律师,您所面对的艰难和所承受的压力我是心知肚明的。
李律师任何事情我们都不会白做,两周以前也就是今年三月份,您再返临沂给那些乱权妄为者在心理上的打击是巨大的,这一点我在监狱里也能明显的感受到。
那些一开始固执的认为您和朋友们的正义之举是为了出名的人自此也改变了他们错误看法。
天道酬勤,工作是没有白做的,有些看来现在没有用或者可能性很小,却为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事情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零零五年小燕和朋友来看我时就知道我们无法见面攀谈,事实当然也是这样。
可她们亲眼目睹了那些乱权妄为者是怎样对我实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大打出手。
现在她们却成了重要目击证人之一使得他们想不承认都难上加难。
到今天为止,我已三十四次通过监区工作人员要求驻狱检察室履行职责,但他们总是借口工作忙或检察员出差加以推托。
对他们这种明知一查便大白于天下面对真相就是不查、明知是事实但他们不认可便不是事实的做法,我想给您一个新的具体委托内容,代我考虑并着手准备请鉴证科学的创始人 李昌玉 先生来对他们所作的一切恶行做现场鉴定。
真金不怕火炼,鉴定结果一出来,一切谎言便不攻自破了。
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李先生在全球鉴证领域的权威。
若有人阻止李先生的到来则更能说明他们所说的都是假的、经不起推敲,从而证明对我的指控是欲加之罪。
李律师:有想不到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只要我们有信心去努力,什么都有可能,祝我们一切顺利。
代我向所有关心中国法治正义事业的朋友们问好。

陈光诚 2007、4、2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
李劲松律师附注:

我是出差办理完一件18位购房业主集体维权案由山东烟台返京4月18日晚上8点回到办公室时,收阅到光诚写给我的这封挂号信。

信封显示临沂西效邮局的寄出时间是4月12日上午11点,光诚信内的落款日期是4月2日。

北京会城门邮局的投信邮戳时间是4月16日16时。

Tuesday, April 17, 2007

高耀洁回家后 “威胁、收买帮助我的人监视我”*/RFA张敏

* 高耀洁回到郑州家中 *

被誉为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的高耀洁医生3月14日在美国领取“2007年环球领导奖”后,4月14日回到河南郑州家中。高医生17日上午告诉外界,她的电话不能正常使用,前来看望她的人须经小区管理者登记,警方还威胁、收买帮助她工作的人监视她。
今年八十岁的高耀洁医生多年来关注艾滋病人和遗孤,向外界披露当局尚未正视的艾滋病经由卖血、输血传播的真相。
今年2月,高耀洁医生曾经因为申请来美国领奖,被当局有关方面软禁在家中两周。后来美国颁奖方“重要之声环球合作伙伴关系”组织荣誉主席、美国前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致信中方后,高耀洁医生获准成行。
高耀洁医生4月2日回国后,先在亲戚家小住,4月14日回到郑州家中,17日早晨,她接受我的采访,谈几天来遇到的非正常情况。

* 电话不能正常使用 *

高耀洁说:“我这电话,我回来24小时不通,外边打过来,我听不见,外面听到响,我妹妹说打了十次,还有一个朋友打了四次,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二十四小时都没有接到电话。
到后来,我去找保姆,带着手机,我妹妹给我打通了,她说‘你现在是在郑州还是在开封?’我说‘开封弟妹病重,我回郑州了’。结果不到一个小时,我的手机出现问题了,说是‘未注册’。
我这个手机用了五年了,而且到美国去以前我交了一百多块钱手机费,怎么没注册呀?为啥说我没注册?”

现在住在美国的高耀洁医生的妹妹高鸣凤说:“我给她的手机打了一次电话,她告诉我(座机)电话不通了,我说‘我会把这个情况转告给你的朋友’。结果通了电话以后,过了两个小时再打,信号说‘手机没有注册’”。

问:“手机就完全不能用了?”
答:“对。现在手机不能用了。”

问:“您打高医生家里电话能打通吗?”
答:“今天早晨打还是可以的。”

* 自己的手机显示别人的号码 *

高耀洁医生说:“15日下午四、五点钟恢复的。而且他们把这个手机换个其它的号,不是手机换了。”

问:“手机没换,但是显示的号码不是您原来的号码?”
答:“而是监控的(号码)。今天17日了,现在就是随随便便地在通讯上整我。现在我还没找到保姆,我一个人在这里,儿子、女儿又不能不上班。
这样对付我,还想怎么样?”

* 访客要登记 *

现在主要利用小区这些人在这儿‘捣’――有人要来我家看我,要叫他们登记。更使我不能忍耐的是,我2月22日离开郑州,3月份一个月没在郑州,我4月14日回到郑州,4月15日我们小区通知我,让我交水电费九十多元,我问她(来人)‘你为什么不看我的电表,也不看我的水表?’。

* “威胁、收买帮助我的人监视我”*

高耀洁医生说:另外还有一个我觉得最大问题,你知道不知道他们收买学生?有学生来帮我的忙,他们收买学生。我发现他们这样收买我周围的人监视我,这是第三次了。叫学生监督我,(他们)还给学生五百块钱。”

问:“(这次)是男生还是女生?”
答:“女生。二十一岁,大专毕业。他们跑到学校里去找她的,还说‘这是国家机密,这是爱护党、爱护国。。。’你们非法拘禁我,啥国家机密呀?还弄了个(警)车,那个学生被吓得要命,她说‘要是把我弄到车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到时候俺妈找谁去啊!’这个孩子又没爹。
现在这个学生毕业了,昨天吓哭了。她说‘我毕业到哪儿去呀?我要是在河南,他们会不会害我?’
我跟这个学生说‘你19日(毕业日)搬到我家吧,我给你找地方,找远地方,你远走高飞。’”

* 请关注!为了她的安全*

主持人:“这件事情能公开说出去吗?”
答:“现在的问题是,应该保护这个学生。你要是播出来以后,他们对这个学生更不敢动。如果他们要对这个学生有啥,这个学生要是出啥好歹的话,应该叫全世界问他们的罪!
我觉得你要播出来以后,这个学生有可能还安全一点。这个学生现在毕业了,我不忍心叫他们害这个学生。这孩子吓哭了,我说‘你来我这儿住吧,如果他们要是敢在我这儿抓你,我跟他拼了’。
我八十岁了,我能活几天?应该把这个事情公布出去,不然的话,将来。。。这个学生才二十一岁,他们会害她呀!这是一个大的黑势力,它不能代表中国政府。问题是你不公布它,将来它害她,你更很难说了。
这个学生经常来帮我的忙,她是义务来帮忙的。
她妈妈是农民,她也是农民考上的。她爸爸死了。
昨天我叫我女儿去看她,她看见我女儿张嘴大哭。”

以上“心灵之旅”节目是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的。

Wednesday, April 11, 2007

China Dissident Gao Zhisheng Says Confession Was Forced


Miranda Mimi Kuo for The New York Times
Gao Zhisheng, a Chinese human rights lawyer, drafting a letter in 2005 protesting the government’s treatment of the Falun Gong spiritual sect.




April 10, 2007
China Dissident Says Confession Was Forced

By JOSEPH KAHN
BEIJING, April 9 — Gao Zhisheng, one of China’s most outspoken dissidents until his conviction on sedition charges late last year, said in a recorded statement made available over the weekend that while his confession had resulted in a light sentence, it had been made under mental and physical duress.

Mr. Gao’s remarks, recorded by a close friend and offered to journalists in Beijing, were his first public statement since he was convicted in December. He was given a suspended sentence.

His confession brought criticism from some other human rights advocates.

Mr. Gao lives in Beijing with his wife and children. But he said he remained in nearly total isolation, surrounded by plainclothes security forces and forbidden to leave his home, use his telephone or computer or otherwise communicate with the outside world.

He also said that a lengthy confession letter released to the public by the authorities after his conviction, while genuine, had come only after he had been subjected to torture. He said his interrogators repeatedly threatened to punish his wife and children unless he admitted the crimes they said he had committed.

“Although in the past I had some idea of how this group ignores justice, how they nakedly and impudently use evil means to realize their objectives, I really did not understand well enough,” Mr. Gao said, referring to Chinese public security forces.

He said his captors had forced him to sit motionless in an iron chair for extended sessions that totaled hundreds of hours, surrounded him with bright lights and used other torture techniques aimed at breaking his will. He said he had agreed to their terms because they repeatedly intimated that the well-being of his wife and children could not be guaranteed unless he cooperated.

“In the end I decided I could not haggle about my children’s future,” he said.

Mr. Gao, a lawyer, gained prominence among human rights advocates and grass-roots organizers in China and their supporters overseas for his uncompromising denunciations of police and judicial abuses and his scathing open letters to senior Communist Party leaders.

He called attention to what he described as systematic abuses against members of the Falun Gong spiritual sect, which is banned in China. He also helped organize a hunger strike against intimidation tactics used by the country’s State Security forces.

Mr. Gao lost his license to practice law in late 2005, and in August of last year he was arrested while traveling in Shandong Province.

The authorities repeatedly described Mr. Gao’s cooperative attitude in custody. A few months after he was arrested, they released a letter in which Mr. Gao declared that he had severed all ties with his former colleagues working for human rights and that he did not desire to have a defense lawyer represent him in court.

Judicial officials said in announcing the verdict in his case that Mr. Gao not only admitted his own crimes but had also provided information about other outstanding cases.

Those claims prompted a mixed reaction among Mr. Gao’s friends and supporters. Some said they worried that he had betrayed former colleagues and expressed disappointment that he had compromised with the authorities after a short stint in captivity.

Others said they suspected that officials had elicited a confession from him by using extreme pressure and that the public release of documents in his case was intended to ruin his reputation and divide his allies.

Mr. Gao issued his remarks, the first explanation of his confession, through Hu Jia, a longtime friend and fellow human rights organizer who managed to reach him by telephone. Mr. Hu recorded the conversation with Mr. Gao’s consent, according to the tape.

Attempts to reach Mr. Gao directly were unsuccessful.

In the recording, he denied that he had betrayed any secrets that could harm other dissidents. But he acknowledged that he had let down his colleagues by confessing.

“I don’t have the ability to get news from outside, but I bet much of it is about my so-called surrender and open declaration,” he said, referring to documents released by the authorities. “When these matters are raised, my heart is flooded with unbelievable shame.”

He said he had decided to earn a decent living for his family instead of seeking to change China’s political system. “In the future I don’t aspire to be much use to society, but rather to be of more use to my family,” he said.

But he said intensive security had turned his house into a new jail for him and his family, making it impossible for him to earn a living and forcing him to speak out once again.


http://www.nytimes.com/2007/04/10/world/asia/10china.html?pagewanted=print

Sunday, April 8, 2007

我虽死去Though I am Gone

Video: The First Casualty of Cultural Revolution - Letters from China
Posted by Sophia Cao :: 2007-04-04, 12:31 PM :: Politics
From Letters from China:
Just before the Yunnan Multi Culture Visual Festival, the Organising Committee suddenly issued a notice on 26 March saying the film festival was ordered to suspend and the committee was still communicating with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Sources say the suspension is the result of the nomination of documentary "Though I am Gone" (我虽死去).

"Though I am Gone" was directed by Hu Jie (胡杰), an independent film maker. The documentary is about Bian Zhongyun (卞仲耘), the first teacher who was beaten to death by the Red Guards in Beijing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Last year was the 40th anniversary of the tragic death of Bian Zhongyun and the documentary was shown to her family members: Why did the students beat their teacher so violently? Why have the murderers escaped prosecution? Not even an apology to Bian's family? [Original Post]
The film (with English subtitles) is now on Youtube: 1/10

http://chinadigitaltimes.net/2007/04/video_the_first_casualty_of_cultural_revolution_letters.php

我虽死去Though I am Gone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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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敏感纪录片《我虽死去》在互联网上热播 YOUTUBE.com

大陆敏感纪录片《我虽死去》在互联网上热播
2007.04.06
云南影展连官方网站已经取消,但不少网民,将成功参展的大陆禁片《我虽死去》转载到互联网YouTube上。这个月开始,已经可以用“我虽死去”、“卞仲耘”、“王晶垚”、“胡杰”等搜索字眼找到。

该片记录的是51年前,1956年中国大陆第一个被红卫兵折磨至死的教育工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女子附中副校长卞仲耘的故事,制作人是《寻找林昭的灵魂》的大陆独立制片人胡杰。

电影录音片段: “当时你拿著这个照相机去拍卞老师的遗体,我觉得是要有巨大的精神上的疼痛?那当然,这目的很明确,我们要把历史真相记录下来。”

片中卞仲耘的丈夫,85岁的王晶垚,讲述自己拿著照机,将当年文革的暴行一一纪录的经历。在卞仲耘被打死的那一天,王晶垚曾经叫过妻子离开,但卞仲耘坚持自己是清白的。在被打死之前,卞仲耘还将自己的身体清洁乾静才返回学校。

电影录音片段: “像这种大字报,当时家里有几张?大门外,大门里面,几处都有!对,就是闯到我们家里来。”

影片中清楚见到,王晶垚用老式的相机,将太太被打死后,一丝不挂的遗体拍摄存案的相片。而北京师范大学女子附中的红卫兵,在他家所贴的大字报,卞仲耘的血衣,全部纪录在王晶垚厚厚的相簿之中。来自中国社会科院历史研究所的王晶垚说,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把些真相揭露出来,不然就白活了。去年,王晶垚就在北京的家中,为文革第一个受难的教育工作者、自己的妻子举行纪念会,并播放胡杰的《我虽死去》这一纪录片。

北京师范大学女子附中,堪称中共的皇室女校,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部委高干的千金在此校就读,邓榕当年正是师大附中红卫兵的首领之一,也是与王晶垚有直接冲突的其中一人。(何山报导)

http://www.rfa.org/cantonese/xinwen/2007/04/06/China_Documentary/

姚立法致吴邦国、胡锦涛等代表的公开信 ——中国全国人大身份不合法

姚立法致吴邦国、胡锦涛等代表的公开信 ——中国全国人大身份不合法
(博讯2007年4月08日 首发)
吴邦国、胡锦涛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不发生比“六四”等更重大的政治事件情况下,你们出席本次例会,应是本届大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了。

在你们即将届满前夕,我想就以下四个问题,和你们谈谈心。

一、领导人大代表选举的中共党内有象样的民主选举吗?

只要区、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横幅、标语就从城市到乡村铺天盖地。

《选举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得很明确,“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我不知道哪部法律的条款规定,必须“加强党”对选举机构、选举工作“的领导”。没有法律授权的领导,实质是非法领导,这如何彰显法治理念?

再从另一方面谈。我认为中共党内的民主选举状况很差,差到中共关于党内民主选举支部、总支和党委的很不民主的规定,在党内选举中并不能真正做到。

当代世界,民主潮流浩浩荡荡,来势迅猛,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是铁律。一党专政制、以党代政制、个人集权制、职务终身制、指定接班制、官僚特权制已无藏身余地。

中共党内民主的现状,实际上成了阻碍发展国家民主的拦路虎。你们不做些改善或改变中共党内民主现状的实事,死后都要遭人骂的!

二、你们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合法吗?

我认为你们的代表资格不合法,理由很简单。

你们是由省级代表间接选举产生的(港、澳、台、军队的代表除外)。

省级代表是由设区的市或省级直管(不设区的)市的代表间接选举产生的。

设区的市的代表是由区、县级代表间接选举产生的。

区、县级的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因为全国各区、县51%以上由选民直选的人大代表是非法选举产生的,所以你们国代表的代表资格当然是非法的。

按照现行《选举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选举法实施办法》,区、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程序和环节主要有:选举机构的产生、选区的划分、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的分配、选民名单登记和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投票和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问题一,选举机构的产生不公正、不合法。

全国2862个作为选举机构的区、县级选举委员会,51%以上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是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占到51%以上,而且选举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100%的是正式代表候选人。

自己领导选民选自己,这样的选举公正性从何谈起?

选举机构的末端,选民小组组长、副组长全国有近千万人,有几个组长、副组长是真正依法“由选民推选”产生的?

关于如何进行“推选”,选举的法律、立法解释、法规、各级选举文件及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选举委员会主任的讲话中,关于“推选”该如何操作有只言片语吗?

如果不依法组织选民“推选”组长、副组长,那么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有规定吗?

选民被剥夺组长或是副组长的法定“推选”权后,有法律支持选民讨回这权利吗?

选举机构都不具有合法性和公正性,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在哪里?

问题二,全国2862个选举委员会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全是违法进行的。

选举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即如果农村每四千人选一名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镇每一千人就可以选一名代表。简称4比1)。

上述法律规定,与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相悖。在法律上把农民视为低等公民的国家,除了中国,世界上不知还有谁?

上述违宪的法律,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执行。农民的选举权还要打很大很大(有的大到200比1而非5比1或6比1)的折扣,且农民在法律上找不到依据起诉违法分配代表名额的人大常委会。

问题三,初步代表候选人提名权被控制。

基层人大代表直选近30年了,不知道自己有提名权和被提名权的选民,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法律和人为的原因,选民不能也没有行使过此项权利的人数以亿计。

刚结束的2006年和正在进行的2007年的区、县级人大代表选举中,全国各地不少独立候选人连领到提名表的权利都没有。这比1949年前中国不公正不民主的国大代表、省、县参议员和乡长直选相差十万八千里。

问题四,每一个选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权,依法本是各选区内选民的,而实际却不是。

全国近百万名区、县级“当选”的人大代表中,有几个不是中共的基层组织提名和认可的?这近百万名的“当选”代表是根据选区内“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有几人?

《选举法》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的过程,说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选举法》没有赋予选民有权诉讼非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的权利——是中国基层非法直选的关键原因之一。

法谚道,没有司法救济的权利就等于没有权利。中国九亿选民的选举权是典型的没有司法救济的权利,中国九亿选民从法理上从实际上当然是没有了真正的选举权。

一个国家的人民没有基本的也是最大的人权——选举权,这个国家有何脸面?!这个国家的一些领导人,不是历史的罪人还能是什么?

问题五,在全国,投票、计票过程公开、公正、合法的选区打着灯笼也难找。

选民、正式候选人、独立候选人、记者、民间组织和非中共的党派等能关注和监督投票、计票的过程吗?几乎不可能。

我们不说在中国有影响力的从“票箱里跳出来的”担任过县级人大代表的姚立法、吕邦列、曾建余、姚少凡、张华拥等争取连任时以及支持他们的人被警方多次、长时间控制。2006年进行的和2007年正在进行中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有中共中宣部主管的各级媒体的报道吗?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不见自称唱响“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主旋律媒体的报道,本身不就很可耻吗?

三、你们代表人民讲真话了吗?

我认为你们很多人没有讲也不敢讲真话。

代表人民讲了真话的代表也不一定是尽职的代表。国代表有很多项法定的职权。真话都不敢讲、不会讲的代表是绝对不会行使更大的代表职权的。

在无官不贪买官盛行问题、上学看病买房新三座大山问题、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黄赌毒泛滥问题、信访制度骗人害人问题、劳教制度反动问题、反右文革“六四”法轮功等不能公开讨论问题、矿难频发问题、信仰自由问题、强占农民耕地问题、强撤农民和居民房屋问题、新闻言论制问题、结社游行示威管制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司法问题腐败问题、行政违法问题、反腐作秀问题、村民居民不能自治问题、直选人大代表普遍违法问题、党政不分问题、党务政务不公开问题、党权政权黑化匪化等等问题上,你们行使过询问、约见、直问、视察、批评、反对、罢免等项法定职权吗?

我们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哪里?

我们社会的正气在哪里?

我们社会的希望在哪里?

我们社会的弱者、连身价显赫的强者,遇到不应有的麻烦时,可以找哪个部门或哪个人讲理?

我们社会是讲理好办事还是讲权和钱才好办事?

四、你们有底气讲能连任吗?

我认识的一些前国代表中,多讲一些真话的都没能连任。

代表人民讲真话而不能连任,这实质是政治恐怖。

生活在一个政治恐怖的国家,有良知的人是不心甘的。

你们还有近一年的履职时间,若你们知道自己不能连任了,可不可以大胆地讲一年真话呢?若你们能连任,可不可把能讲真话的空间扩大些呢?特别是把讲真话、代表人民、代表正义、代表正气的各级人大代表能公开、公平和依法竞选连任的制度建立起来呢?

此致

敬礼!

湖北省潜江市前人大代表

姚立法 (13986935587)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7/04/200704080410.shtml

胡佳:2007年4月6日13点25分高智晟律师与胡佳的对话(录音)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4月07日03时22分 发布

2007年4月6日13点25分高智晟律师与胡佳的对话

高智晟律师冲破信息封锁 第一次公开坦言全家的困境

2007年4月6日下午13:25,我的电话还是如往常一样响起,一个陌生的号码显示在上
面。接听之后,那边传来已经消失了8个月声音---高智晟律师的声音。他用一个偶然能打通的电话向我发出一封难以通过邮局送达的信件。这个电话,先后在软禁和旅行中的我等了近四个月,他也同样尝试拨打了几个月,尤其是在春节后的阶段。

高智晟首先属于他的家庭。为了保护家人,在屈辱忍耐了近4个月之后,高智晟律师忍无可忍地讲出他的遭遇。他希望自己的妻子儿女能够脱离中共政法系统营造的人间地狱。有同样经过牢狱的朋友感慨:“高智晟回到家,不料结果把痛苦带回家。如果他在牢里,苦难就留在牢里。”是啊,他在法律上何罪之有,他的妻子儿女何罪之有。

从2006年8月15日高智晟被拘捕,到12月22日他回到家中,海内外都一位高智晟和他全家获得了相当的自由。而实际上,就在不久前,有人去探访高家还看到大量的便衣人员游弋在小区外、楼前,布满在楼道里。目击者也看到高智晟腿上因为长时间刑讯时留下的伤痕。高家时时被监控着,想要采访他妻子的海外记者也被无理阻挠。

这些高智晟律师的话语公开之后,他和家人会受到政法系统的报复,也许他的妻子耿和与女儿格格还是逃不过被辱骂和殴打的命运,高智晟本人也可能面临再次入狱。营救高智晟一家的努力没有结束,第二阶段才刚刚开始,高家四口人离真正的自由还想去遥远。我们该为高智晟律师一家做些什么。我们在北京的普通人可以自己走过朝阳区小关北里11号楼7单元,抬头看一看这个单元,抬头看一看周围的便衣,见证这一切,为法律和历史做一个证人。我们可以通过各种语言和通讯方式让全世界都知道在中国北京的国家黑社会势力对高家的欺凌。我们要让海内外的人权机构和国际媒体调查“高智晟案件”中的所有真相。而且我相信,未来有一天,从中共中央政法委到公安部、检察院、法院和国家安全系统,所有真正牵涉到高智晟案件中侵犯过人权的相关责任人,那些为打击民间维权而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的“主子”和“鹰犬”们,你们每个人的名字都会被公众知晓,你们每个人在中间做过的罪行都会记述,并受到谴责乃至审判。


胡佳

2007年4月6日 于BOBO自由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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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Radio Free Asia
http://www.rfa.org/mandarin/shenrubaodao/2007/04/06/gao/
高智晟家中坐牢 致电外界打开黑箱内幕
2007.04.06
(欢迎来信与我们分享您对这篇报道的看法)

去年十二月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后释放的北京人权律师高智晟,星期五致电胡佳,讲述被捕后引起外界诸多揣测的内情,以及获释后却仍过着牢狱般生活的情况。当事人授权本台发表对话录音。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下载声音文件
http://www.rfa.org/mandarin/shenrubaodao/2007/04/06/m0406-dxd.mp3

图片:高智晟在晟智律师事务所内(法新社)

高智晟律师去年年底获释回家后至今近四个月,外界没有听到他的任何声音,甚至关系密切的胡佳,星期五下午接到高律师电话是也是非常惊讶,通话中高智晟说, 一家人至今被严密看守、威胁、以及截断了所有与外界通讯,是非常偶然的机会才能打通电话:

“我们现在全家就像被捂在一个盖子里面,写了几次信都发不到你手上,跟外面所有电话都打不通。现在就是要置我们全家于死地!我难过的就是这一方面。如果说我因为说了几句真话惹怒了中共,但是老婆和孩子有什么罪呢?要么你把我投入监狱,你现在把我的家变成监狱,让全家人跟着受罪这怎么行呢?(现在在你家外面加上楼道里有多少人?)每天不低于一百多人,四周都是,他们甚至支了小摊儿卖菜卖水果。古玩城停车场停了他们超过十辆车,不知他们想干什么。”

高智晟被判煽动颠覆国家罪罪成,判刑三年,五年的缓刑后,引起各方揣测。对于当局判决中称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立功获得轻判的说法,以及由此引发外界一些对他人格的怀疑和批评,

高智晟做出了自辩:“他现在把我从监狱关到家里面,实际上彻底转移了国际的视线,好像他已经放了我。准备宣判之前还是说高于六年刑期,十二月十三号还是这样跟我谈。十二月二十二号突然开庭的时候说控方有新的证据出现,北京市公安局发现了高智晟重大立功表现,说我揭露了范亚峰、滕彪,许志勇等人的犯罪证据。法律上构成重大立功表现的不是他这样认定的,而是我揭露的人已经被判了刑,有生效的裁决,这是一个钥匙的判定标准。现在所有批判就指向了我们出卖谁,这简直是扯淡,我们能出卖谁?哪些人跟我打交道过程中给了可以出卖的东西呢?没有一个人跟我打交道中有见不得人的东西!没有一个人因为我的‘出卖’被抓捕。 这些方面我也是发发牢骚而已,没有过多的计较。我们是什么人,我们的人格我们的灵魂我们自己了解。”

纸面上发生的是事实,但是背后发生了什么?我的所谓的公开声明换来了五千块钱的生活费给孩子,而那些钱本来就是我自己的(官方没收的)合法收入

高智晟

高智晟去年8月在山东姐姐家被捕直到被判刑,外界甚至家人都只有一些由官方过滤或刻意传出的关于他的消息,其中主要的是一封由他写的称不要律师和外界介入的声明,其后也成为官方拒绝律师会见他的理由。高智晟星期五讲出这封信背后的故事:“纸面上发生的是事实,但是背后发生了什么?我的所谓的公开声明换来了五千块钱的生活费给孩子,而那些钱本来就是我自己的(官方没收的)合法收入。”

高智晟还讲述了他从被抓捕到审判过程中受到肉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从八月 15日到12月 22日,我的名字被改为815,整个审讯过程中任何人不能问我的姓名。 我总共被关押129天,其中被扣住双手的时间是600小时,被固定在特定铁椅子上达 590 多小时(一次最多超过一100小时),被左右双向强光灯照射的时间为590 多小时,被强制盘腿坐在硬板上反思罪过的时间800 小时左右,被强制擦铺板超过390 小时,

交由同监的囚犯强制执行。另一方面长期拿我的妻子、两个孩子和老家亲人作人质,公然对他们持续精神折磨,以彻底毁掉我孩子的前程、及我妻子两大家庭所有亲属的生存条件为威逼。我没有足够的道德资格对妻子和孩子见死不救。11 月 29 号,双方同意在技术层面上寻求妥协局,配合他们导演的摄像过程几十次,诸如声明自己 ‘自愿’认罪,‘自愿’写公开声明及‘重做笔录等过程。129 日时间,警方所谓预审时间最长,检察院从介入到起诉仅仅8个工作日。开庭是在极度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所谓公开审讯。开庭时动用的警察警车难以计数。”

星期五记者不断拨打高智晟用来致电胡佳的号码,一直无法再接通。

一直致力于协助基层民众维权,从05年发表致胡锦涛公开信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到其后发起抗议当局打压维权人士的全国接力绝食活动,成为中国维权标志性人物的同时,也成了当局的眼中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Friday, April 6, 2007

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 采访反映河北村民输血染爱之病

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 采访反映河北村民输血染爱之病

● 李气虹(早报网 广州特派员)
李气虹(摄)

  反映安徽省阜阳爱之病孤儿生活的记录片《颖州的孩子》,上月获得奥斯卡最佳记录短片奖,显示中国爱之病问题受到世人关注。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也用自己的摄像机,采访了河北省邢台因医院输血而集体感染爱之病的村民,反映他们通过司法途径向医院追讨公道的经过,记录了中国大陆公民社会的成长及所遭遇的障碍。

  2005年12月29日,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的陪同下,艾晓明动身前往邢台地区了解情况,之后又去了六次。王克勤之前曾三次前往邢台市所辖的桥西区、桥东区、巨鹿县、沙河市、威县、柏乡县、邢台县、宁晋县、广宗县、平乡县、任县及武安市等地采访,报道了成千上万村民因在医院输血而感染爱之病的“人祸”。

  邢台地区经济落后;据河北省卫生厅资料显示,1989年该省发现第一位爱之病感染者就来自邢台市;1995年又发现因输血感染情况,感染者和病人高度集中,占该省感染者总数的80%,感染时间也相近。到1995年前后,感染者进入了发病和死亡高峰,甚至出现集体死亡现象。

  沙河市刘石岗乡辛庄村村民刘显红(33岁),就是其中一位感染者。1995年,她因为生女儿而在邢台市显德汪煤矿职工医院输了一次血,不幸感染了爱之病病毒。2005年,她和儿子朱孟昌被验出感染了病毒,丈夫和女儿则未受感染。刘显红和丈夫一度到医院讨说法,但被医院人员和保安打伤。

  另一位住在邢台市沙河市册井乡张沟村的越战退伍军人张记录,1997年妻子因分娩在沙河市康泰医院输血800毫升而感染病毒,2003年病发死亡,年仅34岁;祸不单行,他们的女儿甜甜(化名)也因母婴传播而感染爱之病病毒。

  刘显红和张记录来自沙河市两个普通家庭,爱之病不单使他们家破人亡,他们的孩子还倍受社会歧视。在邢台血站宣传保卫科工作人员李黔冀和一群律师帮助下,刘、张和几位感染者家属成立了关爱小组,到北京上访和向社会公众诉说受害情况,并将康泰医院、显德汪煤矿职工医院、邢台市人民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告上法庭。

  康泰医院院长王顺英的妹妹是沙河市副市长,弟熄是邢台市市长,而显德汪医院附属于邢台市矿业集团。刘显红和张记录等人的法律维权道路,从一开始就显得艰难和崎岖。艾晓明进村拍摄,很快被受害村民视为社会援助力量。

  艾晓明说:“农民除了信仰法律,可说一无所有。要人没人(不是父母双亡,就是丧夫丧妻的,或失去经济支柱,一个母亲养四个孩子),没有强大的社会关系;要钱没钱(他们无法打工),他们是弱势群体。”

2003年初,中国卫生部确认沙河市为全国首批51个爱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之一,并指示河北省卫生厅介入调查。到该年11月,邢台市已发现63人感染爱之病病毒,疫情扩及八个县市区,单在2003年已知的感染者就有20人。在中央政府和省政府的压力下,沙河市政府终于同意一次过补偿每位受害感染者两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000新元),以及每月提供500元的医疗救济费。
  但邢台市政府在去年10月、12月1日国际爱之病日及今年3月8日妇女节,三度到广州要求艾晓明不要公开放映所拍摄的纪录片,“以免影响邢台招商引资”,还表示纪录片的内容会“影响政府帮助村民的热情”。

  艾晓明认为,政府维护人民的利益是职责,不是靠热情。不能以一种长官意志,把司法变成政府的工具。她进一步指出,目前中国大陆法院的取证程序并不保护农民,法院往往以证据不全为由而判农民败诉。“如果政府听之任之,农民打不赢官司,因为医院拒绝出示病历,农民就拿不到证据。”

  艾晓明透露,关爱小组一度被地方政府定为“非法组织”,而受到监视。“他们的传统思维是只要针对政府,批评也好,监督也罢,就是颠覆、威胁,对待威胁,就是要用对待敌人的办法。政府这样的思路是很有问题的,它的角色是错位的。老把老百姓的声音翻译成对抗,这是跟今天的公民社会对立的。”

  当本报记者要求拍照时,艾晓明拿起一份报纸,封面标题就是中国总理温家宝在记者会上所说的“要让人民快乐,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批评政府”。艾晓明说:“我们就做这个事情,我们大家一起来创造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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