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6, 2007

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 采访反映河北村民输血染爱之病

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 采访反映河北村民输血染爱之病

● 李气虹(早报网 广州特派员)
李气虹(摄)

  反映安徽省阜阳爱之病孤儿生活的记录片《颖州的孩子》,上月获得奥斯卡最佳记录短片奖,显示中国爱之病问题受到世人关注。广州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也用自己的摄像机,采访了河北省邢台因医院输血而集体感染爱之病的村民,反映他们通过司法途径向医院追讨公道的经过,记录了中国大陆公民社会的成长及所遭遇的障碍。

  2005年12月29日,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的陪同下,艾晓明动身前往邢台地区了解情况,之后又去了六次。王克勤之前曾三次前往邢台市所辖的桥西区、桥东区、巨鹿县、沙河市、威县、柏乡县、邢台县、宁晋县、广宗县、平乡县、任县及武安市等地采访,报道了成千上万村民因在医院输血而感染爱之病的“人祸”。

  邢台地区经济落后;据河北省卫生厅资料显示,1989年该省发现第一位爱之病感染者就来自邢台市;1995年又发现因输血感染情况,感染者和病人高度集中,占该省感染者总数的80%,感染时间也相近。到1995年前后,感染者进入了发病和死亡高峰,甚至出现集体死亡现象。

  沙河市刘石岗乡辛庄村村民刘显红(33岁),就是其中一位感染者。1995年,她因为生女儿而在邢台市显德汪煤矿职工医院输了一次血,不幸感染了爱之病病毒。2005年,她和儿子朱孟昌被验出感染了病毒,丈夫和女儿则未受感染。刘显红和丈夫一度到医院讨说法,但被医院人员和保安打伤。

  另一位住在邢台市沙河市册井乡张沟村的越战退伍军人张记录,1997年妻子因分娩在沙河市康泰医院输血800毫升而感染病毒,2003年病发死亡,年仅34岁;祸不单行,他们的女儿甜甜(化名)也因母婴传播而感染爱之病病毒。

  刘显红和张记录来自沙河市两个普通家庭,爱之病不单使他们家破人亡,他们的孩子还倍受社会歧视。在邢台血站宣传保卫科工作人员李黔冀和一群律师帮助下,刘、张和几位感染者家属成立了关爱小组,到北京上访和向社会公众诉说受害情况,并将康泰医院、显德汪煤矿职工医院、邢台市人民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告上法庭。

  康泰医院院长王顺英的妹妹是沙河市副市长,弟熄是邢台市市长,而显德汪医院附属于邢台市矿业集团。刘显红和张记录等人的法律维权道路,从一开始就显得艰难和崎岖。艾晓明进村拍摄,很快被受害村民视为社会援助力量。

  艾晓明说:“农民除了信仰法律,可说一无所有。要人没人(不是父母双亡,就是丧夫丧妻的,或失去经济支柱,一个母亲养四个孩子),没有强大的社会关系;要钱没钱(他们无法打工),他们是弱势群体。”

2003年初,中国卫生部确认沙河市为全国首批51个爱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之一,并指示河北省卫生厅介入调查。到该年11月,邢台市已发现63人感染爱之病病毒,疫情扩及八个县市区,单在2003年已知的感染者就有20人。在中央政府和省政府的压力下,沙河市政府终于同意一次过补偿每位受害感染者两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000新元),以及每月提供500元的医疗救济费。
  但邢台市政府在去年10月、12月1日国际爱之病日及今年3月8日妇女节,三度到广州要求艾晓明不要公开放映所拍摄的纪录片,“以免影响邢台招商引资”,还表示纪录片的内容会“影响政府帮助村民的热情”。

  艾晓明认为,政府维护人民的利益是职责,不是靠热情。不能以一种长官意志,把司法变成政府的工具。她进一步指出,目前中国大陆法院的取证程序并不保护农民,法院往往以证据不全为由而判农民败诉。“如果政府听之任之,农民打不赢官司,因为医院拒绝出示病历,农民就拿不到证据。”

  艾晓明透露,关爱小组一度被地方政府定为“非法组织”,而受到监视。“他们的传统思维是只要针对政府,批评也好,监督也罢,就是颠覆、威胁,对待威胁,就是要用对待敌人的办法。政府这样的思路是很有问题的,它的角色是错位的。老把老百姓的声音翻译成对抗,这是跟今天的公民社会对立的。”

  当本报记者要求拍照时,艾晓明拿起一份报纸,封面标题就是中国总理温家宝在记者会上所说的“要让人民快乐,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批评政府”。艾晓明说:“我们就做这个事情,我们大家一起来创造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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